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紧缺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支持重点行业发展,更好的发挥进口贴息政策对促进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11〕937号)所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同时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将根据情况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其中,鼓励煤炭行业引进的先进技术有,页岩气开发利用技术(水力压裂技术和水平井钻井技术);煤层气(瓦斯)地面抽采及综合利用技术;采掘装备自动化与工况检测系统技术;其他高效综采成套装备和煤矿快速掘进与支护设备制造技术;煤层气(瓦斯)勘探及开发利用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煤炭液化、地下气化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煤矿地质、石油及地球物理勘探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等7项技术。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涉及煤炭领域的有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年产800万吨及以上煤矿洗选设备制造、年产3000万吨及以上大型露天矿关键装备制造业等两项。